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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迭律师于1976年加入高露云律师行成为实习律师,于1982年成为本行合伙人,并于2013年4月退休。陈律师于退休前为本行公司及商业组的主管。陈律师多年来专门从事有关银行及企业的法律事务,包括无数的合营企业、合并及收购及企业重组。陈律师于2013年4月被委任为本行顾问后,他的专业范畴亦包括为私人客户就跨境信托管理及重组提供有关税务及承继方面的法律意见。

过去及目前的荣誉及委任职务

陈律师自2013年4月起被委任为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档案法小组委员会的成员,负责检讨目前政府档案管理的情况,并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以便在有需要时就可能采取的改革方案向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适当建议。

陈律师为本行前首席合伙人 (2012 至 2013) 及前常务合伙人 (1991 至 2012)。

学历及执业资格

  • 香港大学(法学士、法学专业证书)

  • 于1978年在香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

  • 分别在英格兰及韦尔斯、澳洲维多利亚州及新加坡取得律师资格(非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