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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于2006年以助理律师身份加入高露云律师行,并于2008年成为本行之合伙人。陈律师专攻商业诉讼、清盘、遗产及婚姻诉讼,并在处理涉及跨司法地区及巨额资产申索的复杂案件上拥有丰富经验。陈律师曾受委托处理大量遗嘱争议诉讼,并代表为数不少的客户去处理备受社会关注的诉讼案件。

1. 受委托代表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处理针对陈振聪先生就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嘱争议而开展的诉讼,并获得成功。并受委托为客户就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嘱作出诠释。

2. 受委托代表一个超过5亿4千7百万美元的企业联合团体贷款中的大多数借贷人,对当中的少数借贷人作出跨司法地追讨。

3. 受委托代表香港知名金融机构,追讨其客户和/或因抵押保证而得的欠债。该些知名金融机构包括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4. 受委托代表客户向税务局作出申索,并建议客户就税务局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

5. 受委托代表调查委员会,处理就调查政府官员有否干预学术自由或香港教育学院的机构自主一事中,有关香港教育学院的指控。

6. 受委托代表客户处理诽谤诉讼,但不限于针对传媒报导的诽谤诉讼。

过去及目前的荣誉及委任职务

  • 获AsiaLaw Leading Lawyers 评选为争议解决领域范畴中亚洲的领导律师

  • 获《亚太基准诉讼》评选为私人客户领域(香港)及争议解决领域的诉讼之星

  • 获 Doyle’s Guide 评选为遗产、遗嘱及继承权争议领域的推荐律师

  • 获 The Asia Pacific Legal 500 评选为争议解决及诉讼的推荐律师

学历及执业资格

  •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 于1999年在香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