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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月霓律师于1974年加入高露云律师行当见习律师,于1980年成为合伙人,并于2007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首席合伙人。

庄律师担任本行的房地产部主管超过32年,对处理各类复杂的房地产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合营和收购、土地重新发展项目、房地产项目销售、拍卖、商业及住宅楼宇的租赁、项目融资及最终用户融资。庄律师亦处理大量公证事务,以及就其他一般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庄律师为本行前首席合伙人 (2007至 2012)。

学历及执业资格

  • 香港大学(法学士)
  • 于1976年在香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
  • 于1981年在英格兰及韦尔斯取得律师资格(非执业)
  • 于1982年在澳洲首都地区取得律师资格(非执业)
  • 于1989年在新加坡取得律师资格(非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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